|
不留"证据" 美容"受伤"无法维权 |
| 更新:2007-3-14 14:44:11 来源:青岛新闻网 | 发表评论 |
|
消费者魏女士在一家美容学校接受文唇术后,嘴唇肿得连吃饭都困难,班也上不了,可由于她当时没有索要任何发票、收据,让工商部门处理起来也感头痛。 魏女士说,两年前她在一家美容院做了“文唇”美容,感觉效果挺好。近日文过的唇时间长了没有了痕迹,爱美的她又来到了原址,想再在那家美容院重新文一下唇。可她走进该美容院后,发现这里已换了门头,改为一家美容学校了。见她打听“文唇”,该校的一老师承诺可给她免费文唇。她一听动了心,随后先后来了3个“学生”给她实施美容,并先后收取了她包括麻醉剂等在内的60多元的产品费。事后,这些“美容师”们又给了她一些抹的“产品”后,便把她打发走了。回家睡了一觉,她起来一照镜子被吓了一跳,嘴唇肿得老高,连吃饭都困难,只能喝些流质的东西,班也上不了了,只好请了几天病假。她返回这家美容学校质疑时,该学校称是自然反应,回家过几天就好了。可她回家又等了几天,情况不见好转。 接到魏女士的举报,工商所速到该学校进行了调查,该校证件齐全,因属学校不属对外经营实体,不需到工商部门办理登记,该单位不承认曾经卖过产品给魏女士,称该学校的美容行为都是征得美容者本人同意后免费进行的。魏女士也提供不出任何发票、收据,让工商部门也不好处理。工商部门为此提醒消费者:想美容一定要留后手,主动索要票据,票据一定要加盖公章,如果没有消费凭证或服务单据,一旦发生纠纷,消费者难以举证,自身权利将难以得到维护。 作者:佚名 中国美容产业网转载此文(图片)仅为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,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,如需转载请与原作者联系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