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美容院员工的录用与培训
更新:2007-4-20 15:09:17    来源:CBIW-中美网 发表评论

一、员工录用的标准是视顾客服务为自己工作的人。

二、不可过分偏重求职人的技术资格与能力。

三、员工须年满 18 周岁,身体健康,无特殊疾病,无不良嗜好。

四、须办理手续,包括:

(1 填写基本资料卡。

(2 履历表及自传各一份,并附一寸近照二张。

(3 身份证影印件一份。

(4 学历及其他受训之证明材料影印件。

(5 美容店所要求提交之其他材料、证件。

五、员工之录用,自试用之日起三个月为试用期,试用期合格后,正式录用并签立合同,试用期间并入服务年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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