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美容成“毁容”海南一女士获赔2万 |
| 更新:2007-7-11 10:28:43 来源:中国美容产业网-检察日报 | 发表评论 |
东方网3月19日消息:日前,在海口市消费者协会的多次交涉下,海南省三亚市的马女士因眼袋手术失败获美容院赔偿2.2万元。 去年6月19日,马女士专程到海口某整形美容院做眼袋去除术,手术后5天拆线,马女士眼部即淤血浮肿,特别是右眼眼睑下翻。为此,马女士多次打电话与该院院长联系,院长称打点消炎针、吃点消炎药就会好。马女士回三亚后,在当地医院打针吃药多日,却不见好转。后马女士再次来到海口,美容院院长在她眼睑下注射了醋酸泼尼松,并要求她每10天来注射一次,马女士如实照办,却依然没有效果。 眼袋手术的失败,不仅使马女士容貌受损,而且给其思想和精神上造成很大的负担。对此,美容院起初一口否认自己的责任,后来又推说手术后还有半年的恢复期。无奈之下,马女士于2000年8月13日向海口市消费者协会投诉。 经消协与该院多次交涉,近日,该院终于向马女士赔礼道歉,并一次性赔偿马女士损失费2.2万元。 中国美容产业网转载此文(图片)仅为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,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,如需转载请与原作者联系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