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实用美容院物流管理制度(三) |
| 更新:2007-8-2 8:37:32 来源:中国美容院经营管理网 | 发表评论 |
七、 产品存放制度 (1) 仓库应以产品的属性、特点和用途进行划分,选择适宜条件存储特殊产品,比如冰箱等。 (2) 仓库内部应严禁烟火,并定期实施安全检查。为仓库安全,一定要按国家安全标准安装消防器材。 (3) 产品要分类摆放,以做到排列整齐、便于查点、存取方便。同类产品应集中存放同一场所,摆放时注意取拿方向一致。 (4) 仓库应做好防湿、防尘、防霉、防蛀工作,对易碎和易坏品应格外小心存放。产品管理人员对产品负有责任。产品若有损失,应及时报告店长,分析原因。 (5) 查明责任。 (6) 仓库禁止非本库人员擅自入库。库内产品未经店长同意,一律不得擅自拿出。 (7) 产品采购人员每天编制“产品收发存日报表”。
(1) 美容师或助理要领用产品,必须填写“申领单”,并要有店长签字。 (2) 产品管理人员应严格按照“申领单”进行产品发放,严禁先出产品后补手续的做法。 (3) 领料单的内容必须填写清楚,不许更改,如果填写错误必须重写。对不符合规定的“申领单”,产品管理人员有权拒发。 (4) 办公用品等消耗用品的领用同产品领用,领取后做相应登记。 (5) 产品用剩的如不继续使用,应当天退库。 (6) 产品管理人员对退库产品进行验收,质量完好的退回仓库保管,并重新登记。 (7) 美容师或助理下次要领用退回产品时,仍要按产品领用程序来做。
(1) 产品管理人员对于库存产品应予严密稽核清点,各仓库应随时受主管或财务部稽核人员抽点。 (2) 每年年终,产品管理人员应会同财务管理人员、主管共同办理总盘点,盘点时必须实地查点产品之规格、数量是否与帐面之记载相符。 (3) 盘点后应由盘点人员填具“产品盘点报告表”,如有数量短少、品牌不对或损毁等情形,应详加注明后,由产品管理人员签名负责。 (4) 盘点后如有盘盈或盘亏时,应由产品管理人员呈主管核准调整,若因保管责任而短少时,则由产品管理人员负责赔偿。 (5) 仓库人员应定期打印使用期限将至的产品,以避免产品过期的现象。 中国美容产业网转载此文(图片)仅为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,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,如需转载请与原作者联系。 |